核心提示:曾经非法创办“妹妹五月天”、“色狼五月天”等淫秽色情网站,同时还通过传播木马病毒和为性用品打广告的方式牟利13万余元的成都男子邱某和刘某,今(12月2)日被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分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及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8年12月底,刘某...
曾经非法创办“妹妹五月天”、“色狼五月天”等淫秽色情网站,同时还通过传播木马病毒和为性用品打广告的方式牟利13万余元的成都男子邱某和刘某,今(12月2)日被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分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及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8年12月底,刘某在酒吧喝酒时,向邱某提起了制作色情网站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并通过网购的形式租了一个国外的服务器,注册了100多个域名。从今年3月以来,他们一共建立了107个不同域名的色情网站。两人还专门租了一套160平米的房间作为办公场所,并添置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以及一台台式电脑。两人先后创办了“妹妹五月天”、“色狼五月天”等淫秽色情网站,从其他色情网站上采集淫秽图片、视频、小说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上。由于此网站不需要注册就能浏览、下载,因此每天的浏览量都达10万余次。除此之外两人还通过传播木马病毒和为性用品打广告的方式牟利1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刘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等费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违法所得13万余元,属情节严重。故作出以上判决。